《生如幻花》连载之十八

同人小说,, | 2008-06-05 09:47:59
网友评论0 | 来源: 作者:荻椛oO满路

  (支线2)18

  我是深秋时节开放在滚滚江畔的紫色荻花。

  白色的绒毛,紫色的花瓣。铺天盖地,遍目所及之处,尽是我的身影。

  太多人赞叹我盛开时节妖冶的绽放。

  我却忘记我是为了谁而盛开。

  “为谁开,荻花满路。”

  醉与梦

  有个声音在问我:“你在忘川村郊建造陵寝,购水晶棺,召唤‘捏日’,‘噬月’两兄弟守陵,所为何事?”

  为了阿秀。我的妻子,我至爱的人。有个最后的归宿。

  “你不是为了她。一朝身死,万事皆休。你是为自己赎罪。你想让自己良心上好过一些。”

  是。我永远失去她了。我亏欠她的,永远也无法偿还了。再也没机会告诉她我有多爱她了。

  “你妄想使些银钱弥补你对她的亏欠。到了此时,你还在用铜臭气玷污着她。”

  我错了。我对她的亏欠,本来就是无法弥补的。是我痴心妄想了。

  “那你还活着干吗?你怎么不去死?”

  本来我就不想活了。可我答应过她,要继续活下去。

  “没错。她临死时是说过让你继续活下去。知道她为什么要让你活下去吗?”

  我不知道。我没想过。我也想不出来。

  “她是要让你活着受罪!!她要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!!你想这么容易就死??你以为你欠的债这么简单就算还了??做梦!!那太便宜你啦!!”

  是吗。

  原来是这么回事。

  我懂了。

  所以我酗酒,我杀人。哪怕是在烂醉中,我依然可以凭着多年锻炼出来的本能去杀人。只有次日清醒过来后一身斑斑血迹,告诉我,昨天我又杀人了。

  谁死了?我怎么知道?自认倒霉吧。最起码,你还有死的资格。

  而我,连死的资格都没有。

  我要喝酒。最近发现,清醒的时候我是如斯的麻木不仁。只有烂醉如泥的时候我才会想起,我亏欠了一个女孩,一生一世的幸福。

  我要记着。记着自己犯下的错,欠着的债。我没资格遗忘。

  直到有一天早上,宿醉所带来的强烈头疼让我醒来。

  我发现,自己臂弯里躺着一具柔软的身躯。

  一个赤裸的女人猫一样俯在我同样赤裸的胸膛上。

  刹那间我哭了。

  阿秀,我彻底的背叛了你。我再也没有资格,诉说我对你的不舍和爱恋了。

  我没钱喝酒了。我虽然会在烂醉中杀人。却从没想过在那些被我杀死的人身上拿取财物。我不会随便拿人家东西。我可是受过高等教育,好人家的孩子。

  当铺的台柜,说我这柄七星剑不值十两银子。

  我该如何向这些无知世人申辩,这柄剑曾经斩杀过多少身价万金的巨匪大盗?

  那我也当了。当掉了这柄剑上无数人对我的期望,当掉了自己恪守多年的信仰。却当不掉染在剑刃上记载着的血腥,凶光。

  重复的烂醉。重复的回忆。有些人,即使不在人世了,也永远活在我的记忆里。

  就在我又一次即将伏桌醉倒的当儿,我被唤醒了。

  “………天下第一剑。”这五个字一入耳朵,我立时酒醒了一半。

  之前那人说了些什么,我完全没听见。我只听到了这五个字。没人明白这五个字对我的一生,有多大影响。

  我抬起头。看着不远处的另外一张酒桌。

  围着桌子四周站了十几个武人模样的汉子。

  一个白衣长衫的少年倨傲而立。面前的地上瘫坐着一个中年汉子。双手捂着明显红肿的脸颊。

  白衣少年低眼看着那个汉子,问道:“再说一遍,应该叫我什么?”声音异常冰冷。

  “天下第一剑。”中年汉子颤抖着声音说道。“小人下次不敢了,小人绝不会再叫错。”

  白衣少年道:“再敢叫错,小心我打掉你满嘴牙齿。你们都记好了,不许叫什么主人,老大,大哥的,只准叫天下第一剑!”

  围着酒桌而立的众汉子齐声应道:“是!天下第一剑!”其中一个汉子或许是觉得这称呼实在别扭,就在呼完‘天下第一剑’之后,又加上了‘大人’两个字,变成了‘天下第一剑大人’。

  白衣少年立时一个巴掌抽了过去。出手迅捷如电,简捷明快,居然一丝多余的动作都没有。这一巴掌,换做我是无论如何打不出来的。能否躲得过,我都没把握。

  ‘啪’的一声脆响过后,那汉子被打得直转了两个圈子才跌坐在地上。这小子剑法是否够得上天下第一剑还不得而知,这一巴掌却绝对是天下第一巴掌。

  我没心思看他们演出的闹剧。我也不再关心谁是天下第一剑,这些,跟我,都没关系了。

  我又要了一坛酒,继续喝了起来。

  过了一会,几名歌女走了出来。各携乐器,唱曲助兴。

  其中一个穿红的歌女,怀抱琵琶,方一开口,立时吸引了众人的注意。

  一曲临江仙,委婉流转,听得所有人如醉如痴。只是她眼里那种洞悉世情的沧桑眼神,和她所唱的曲意全不相称。

  那自诩‘天下第一剑’的白衫少年,虽是满脸的不屑,眼光却始终注视着红衫歌女。

  一曲既终,掌声雷动。红衫歌女站起来微一欠身,即欲转身离开。

  之前被白衣少年打得坐在地上的第一个汉子,此时忽然仗着酒劲上前一把扯住红衫歌女。

  红衫歌女没有一丝动容,淡淡的道:“这位客官,男女授受不亲。请君自重。”

  那汉子眯着一双醉眼,大着舌头说道:“陪本大爷一宿,多少钱?”

  其时天下歌舞昌盛,习歌演舞的艺人亦颇受世人尊重。绝非下等风尘中人。那醉汉这句话一出口,立时遭到酒楼中其他酒客的斥责。

  红衫歌女却未现怒容,对着一旁的酒楼厮役说道:“这位大爷醉了,吩咐厨房给作碗醒酒汤。”

  那汉子伸手扯住红衫歌女的衣襟,大声道:“我问你陪大爷一宿多少钱!!你跟我废什么……”说到这里语声突顿。

  红衫歌女被扯着衣襟,露出左侧颈部的肌肤。上面,有一只不知道是纹的,还是画的,

  血红色的蝴蝶。

  在灯光的映照下,看起来妖异至极。

  红衫女子的眼神也变得异常冰冷。

  这绝不是一个凭唱曲弹琴为生的歌女该有的眼神。

  那汉子被这眼神吓得撒手退开。紧跟着就是自己被一个弱女子的眼神吓退而恼羞成怒。伸手要打红衫歌女。

  酒楼里的其他酒客看不下去了,纷纷吆喝着上前阻拦。

  那汉子大声呼道:“是好朋友的来帮忙!!”

  其他汉子看白衣少年一眼。见白衣少年只是浅呷着一杯清茶,并未出言干涉。便一齐出手相助那醉酒汉子。

  酒楼中立时一场混战。

  众酒客多数只是本地人士,并非习武之人。转眼间便被这十多名练家子打得落荒而逃。

  整座酒楼只剩下白衣少年那一桌,和坐在角落的我这一桌。其余酒客皆作鸟兽散。

  那汉子大笑着又要去纠缠红衫歌女。

  我忽然觉得很好笑。

  这些汉子一出手我就知道,都不是受过明师指点,根骨资质也颇平庸。

  而那红衫歌女唱曲的时候,中气异常充足。处变不惊,全无惧色。她若不是身具上乘内功,我把眼睛挖出来当泡儿踩。

  可笑这些汉子本末倒置。狮子面前的豚犬,却自以为是雏鸡面前的老鹰。

  想到这里我不禁笑出声来。

  众汉子一齐向我望过来。望向一个落拓醉酒的单身少年。

  我看着他们一个个圆瞪着的眼睛。笑得越发开心。

  “你笑个屁!找死?”那汉子瞪眼问我。

  我笑着说道:“我笑你们一个个枉为七尺男儿,被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孩子欺压着。连手都不敢还,却去欺负妇道人家。偏偏还瞎了眼睛,视猛虎为病猫,不知自己命在顷刻。”

  “放你娘的狗臭屁!”那醉汉冲过来,抄起一把椅子砸了下来。我本能的伸手一挡,“喀嚓”一声,椅子破碎,我也被砸倒在地。

  众汉子一怔。本来以为我既然出言嘲笑他们,自是有恃无恐。没想到被那醉汉一击即倒。心无所忌之下一齐冲上来对我拳打脚踢。

  痛楚此时对我来说,居然是一种快感。提醒着我,我还活着。

  白衣少年此时开口制止了:“算了,他喝醉了。”

  众汉子立时住手。我望着那白衣少年,笑着说:“不知道是你喝醉了,还是我喝醉了。”

  ‘天下第一剑’斜着眼看着我。虽然他不明白我话里的意思,却不愿表明自己的疑问。

  这是个骄傲的人。骄傲的人都是‘无所不知’的,怎么可能开口询问别人。

  我笑着对那些汉子说道:“良禽择木而栖,贤臣择主而事。看看你们,空长了一副彪悍的架子,却于国无勋,于家无功。整天跟着个自以为是的毛孩子耀武扬威。你们活着有什么意义?”

  那醉汉横起一腿踢在我的头上,踢得我眼前一阵金星直冒。咒骂道:“我们活着没意义?你弄死我们?恩?你弄死我们?恩?你弄死我们?”

  一边说,一边继续踢我。

  我又笑了。我抬起手来,手掌上冒着血,不知道什么时候弄伤的。我低头一看,原来是打翻在地的一只圆型餐盘,碎成大小不一的四瓣。我以手支地的时候,割破了我的手掌。

  我看着那只打碎了的盘子,洁白的陶瓷碎片上,沾染着我的血。

  我心里腾的泛起一阵异样的感觉。那汉子对我不断踹击使我眼前冒出的金星,他皮靴里隐隐透出的臭味,撒了一地的菜肴气味,酒味,混合着我的血味。

  我想说。

  那你们就去死吧。

  我伸手用食、中、无名三指拾起了一片约三寸见方的陶瓷碎片,另一只手隔住他对我的踹击,跳起身来,手腕斜挥,把陶瓷碎片扎进了那醉汉的太阳穴。深入两寸。拔出碎片时,血浆一喷,两尺有余。

  那醉汉当场毙命了。

  其余汉子完全为这奇变横生的一幕惊呆了。大张着嘴看着我。我也只是看着他们。

  跟着他们发一声喊,一齐向我出手了。空手的,拔兵器的都有。

  此时我的身体动作,莫名其妙的变得极为流畅。他们打来的拳脚在我眼里也是异常缓慢。

  我隔开一个汉子打来的拳头,手横着一挥,用陶瓷碎片割开了他的咽喉。伏身躲开身后汉子劈来的百炼剑,不用回头,一脚踢在了身后汉子的丹田要穴上,这人当场丧命的同时也失禁了。我伸手在左边汉子刺来的点钢枪的枪身上一推,刺进了挥掌拍向我的右边汉子的胸膛。左边汉子惊呼着撒手弃枪,被我用陶瓷碎片刺进了眼睛,直插入脑。

  这种感觉,这种手法。并不是我的。从哪来的?我不知道。

  忽然我就会了。又似乎是,我很久很久之前会,后来却忘了,此时又想起来了。

  我此时才明白过来。

  原来杀人,不是一定要用剑的。

  刹那间我只觉得异常自由。

  很多已往束缚着我的枷锁,眨眼间就不见了。

  人,我爱怎么杀,

  就怎么杀。

  弄死就好。

  十几名汉子转眼间就屠戮殆尽。

  我扔下手中的陶瓷碎片。转头望着那自诩‘天下第一剑’的仁兄。

  虽然他的身体如一杆长枪般挺拔。可是脸色异常苍白。握着剑柄的手指关节因过度用力,血液流转不畅,而泛着白色。

  “你太紧张了。象这样紧绷的精神和身体,是无法把剑法发挥到极至的。”我对他说。

  白衣少年问道:“阁下何人。”虽然在极力控制,我知道他的紧张完全没有消除。

  此时我若是动手,他死定了。

  虽然他不会承认。不过他自己应该也明白。

  “我叫荻。”说真的,我对这个过分狂妄的兄弟没什么好感。

  “狄?狄青降龙之狄?”

  我笑了笑,说:“上边再加个草字头。”

  他瞳孔一下子收缩了。

  我的名字在武林还是有一定分量的。

  嘿嘿。

  我对那兄弟说道:“若是你想为这些人复仇,十年后来找我吧。”

  我是在给他台阶下。此时他不是我敌手。若是磨砺十年八年的,还有指望。

  我望了一眼一直在旁观看的红衫歌女。她只是木无表情的看着我。眼神深邃。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  我推开窗户,不准备走正门了。

  这可是我不结酒钱的好机会。剩下的烂摊子爱谁收拾就谁收拾。

  白衣少年忽然说道:“不用十年我就会去找你,叶家三少爷。只不过我找你不会是为了这些酒囊饭袋的几条贱命。”

  我没有回头,笑了一声。跳出窗外走了。

  几天之后,我在一个小集市中的摊位上,发现了一把连柄也算上也长不逾尺的匕首。花纹古朴,是件很古老的东西。

  摆摊的是个年过古稀的老人。

  我看着刀,

  他看着我。

  时值正午,他却忽然要收摊回家了。

  我跟他说,这柄匕首,我想买。

  他对我说:“那本来就是你的东西。现在物归原主,何来买卖之说?”

  我愕然。低头看着那柄匕首,外鞘上锩刻着字。是魔族文字,翻译过来是‘无铭’。

  再抬头的时候,那老头奇迹般的消失不见了。

  我甚奇之。拔出那把匕首,一道寒气伴随着冷光直射出来。

  好锋利的一把匕首。

  就在我拔匕出鞘的瞬间,我仿佛听见了有人在笑。

  好象是得到某种解脱的笑。

  一个男子的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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